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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条款

MATSUYA GINZA.com​株式​会​社​(以下简称​“本​公司”)​特此​制定​以下​条款​和​条件​(以下简称​“本​条款”),​供​您​使用本​公司​运营​的​在​线商​店​ matsuyaginza.com​(以下简称​“本​网站”)。​在​使用​本​网站​之前,​请​仔细​阅读​以下​条款​和​条件。​MATSUYA GINZA.com ​株式​会​社​(以下简称​“本​公司”)​特此​制定​以下​使用​条款​(以下简称​“本​条款”),​适用​于​用户​在​使用​由本​公司​运营​的​在​线商​店​ matsuyaginza.com​(以下简称​“本​网站”)​时​的​各​项​行为。

在​使用​本​网站​前,​请务​必仔细​阅​读本​条款​的​全部​内容。​使用​本​网站​即视​为​您​已​理解并​同​意本​条款​的​全部​内容。



第 ​1​ 条​(本​条款​的​范围​和​修改)

  1. 本​规约​适用​于​用户​等​在​使用​本​公司​依据​本​规约​于​本​网站​上​提供​的​商品​销售、​广告​宣传、​促销​活动​及​其他​一切​服务时​的​情形。​请​在​同意​本​规约​作为​合同​内容​的​前​提下​使用​本​服务。

  2. 除​本​条款​外,​本​公司​通过​互联网​提供​的​各​项​个​别​服务​所​适用​的​个​别​规定、​另行​公告​的​附加​规定,​以及​今后​提供​的​新​服务​所​制定​的​个别​规定,​不论​其​名​称如何,​均视​为​本​条款​的​一​部分。

  3. 若本​条款​与​个别​规定​或​附加​规定​的​内容​不​一​致​时,​应​以​该​个​别规定​或​附加​规定​的​内容​为​准。

  4. 在​符合​《日本​民法》​第5​4​8条​之​4​规定​条件​的​前​提下,​本​公司​可​在​未事​先​取得​会员​个​别同意​的​情况​下,​自行​变​更​本​条款。

  5. 当本​公司​对​本​条款​进行​变​更​时,​将​通过​在​本​网站​上​发布​或​以​其他​本​公司​认为​适当​的​方式,​通知​会员​变​更​后​的​条款​内容​及​生效​日期。​但​若变​更​内容​轻微且​对​会员​有利时,​本​公司​可​在​公告​后立即​适用​该​变​更。

第 ​2​ 条​(定义)

本​规约​中所​使用​的​以​下术​语,​其含义如下​所示:

  • “本​网站”:​指由​本​公司​运营​和​管理、​名称为​“matsuyaginza.com”​的​整个​网站。

  • ​“本​服务”:​指本​公司​通过​本​网站​向​会员​提供​的​各​项​服务​(包括​本​会员​积分计划)。

  • “会员”:​指​在​本​网站​或本​服务​中​完成​注册​的​用户。

  • “本会员​积分计划”:​指由​本​公司​运营​和​管理、​面向​会员​实施​的​积分​制度。

  • “用户”:​指未​注册​为​会员​而​使用​本​网站​或本​服务​的​个人。

  • ​“用户​等”:​指会员​及​用户​的​统称。

第3​条​(服务​内容)

  1. 本​公司​在​本​网站​上​提供​多​种​服务,​包括​购物、​电子​邮件​通讯,​以及​为​实现​本​服务​宗旨​所​设立​的​其他​相关​服务。

  2. 有关​购物​中​的​商品​信息、​价格、​运费​等​内容,​均记​载于​各自​的​页面​中。​请​在​购买​前​仔细确​认​相关​信息,​并​愉​快​地​享受​购物​体验。

​第4​条​(会员​注册​及​退会​方法)

  1. 希望​注册为​会员​的​用户,​应​在​同意本​条款​的​前​提下,​于​本​网站​的​注册​页面​输入​个​人​信息​及​其他​必要​信息​后​提交​注册​申请。​当本​公司​承诺​该​申请​时,​即​完成​会员​注册。

  2. 未​成年​人​希望​注册为​会员​时,​应​取得​法定​代理人​的​同意,​并​在​提交​注册​申请​时视为​已​获得​该​同意。

  3. 会员​可随时​通过​本​网站​的​退会​页面​办理​退会​手续。

第5​条​(禁止​事项)

​在​使用​本​网站​时,​禁止​进行​以​下​行为。
如确认​存​在​以下​任何​违规​行为,​本​公司​有权​删除​相关​账户,​并​使​与​之关联​的​订单​及​本​会员​积分计划​中​的​积分​无效。

  • 损害本​公司、​其他​用户​或​任何​第三​方​的​权利、​利益​或​名誉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违反​公共​秩序​与​善良​风俗​的​行为、​可能​违反​公共​秩序​与​善良​风俗​的​行为,​或​向本​公司、​第三​方、​其他​会员​提供​违反​公共​秩序​与​善良​风俗​的​信息。

  • 以​营利​或​转售​为​目​的​购买​商品​等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非法​使用​电子​邮箱​地址​及​密码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同​一​人​多​次​申请​或持​有​多​个​会员​账户​并​使用​本​服务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将​本​公司​发放​的​优惠​券​等,​无论​有​偿​或​无偿转​让​给​第三​方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通过​本​网站​或本​服务,​或​与​之​相关​的​方式,​使用​或​提供​计算机病毒​等​有害程序​或​文件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在​无真实购买​或​支付意图​的​情况​下​下单、​冒充​他​人​进行​交易、​输入​虚假​信息​或​进行​其他​不正​当​行为。

  • 违反​或​可能​违反​法律​法规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违​反本​公司​制定​的​各​类​规章​的​行为。

  • 其他​被本​公司​认定​为​不当​的​行为​(包括​本​公司​判断​会员​不​适任​的​情形)。

第6​条​(销售​合同​的​订立)

  1. 用户​等​可​按​照本​公司​指定​的​方法,​在​本​网站​上​购买​所​刊载​的​商品​(以下简称​为​“本​商品”)。

  2. 当本​公司​向​用户​等​发送确认购​买​申请​已​被​承诺​的​电子,​即视​为​用户​等​与​本​公司​之间​就​该​商品​的​销售​合同​成立。​有关​免​税购买​申请​的​预约​合同​亦同,​当用​户​等​的​信用​卡​完成​授信确​认​时,​预约​合同​即告​成立。​免​税​商品​的​预约​销售仅限​依据​相关​法律​规定​具备​购买​资格​的​对象。

  3. 通过​本​服务​进行​的​商品​配送仅​限于​日本​国内,​不​得​将​海外​转​运商​指定​为​收货​地址。

第7​条​(合同​的​解除)

在​以下任​一​情况​下,​本​公司​可​解​除​有关​本​商品​的​买卖​合同:

  • 用户​等​违​反​本​条款时。

  • 订​单付款​未​完成,​或​在​规定​期限​内​未​支付​价款时。

  • 因​收货​地址​不明、​长期​不​在​等​原因​无法​配​送本​商品时。

  • 因​供​应商​缺货​等​原因​无法​配​送本​商品时。

  • 选​择门​店​取货但​未​在​本​公司​指定​期限​内​领取​商品时。

  • 未​成年​人​未​取得​法定​代理人​同意而​进行​购买时。

  • 在​预约​销售​的​情况​下,​用户​等​未​在​通知​的​取货期限​内​领取​商品时。

  • 经判断​订​单系​以​违​反​本​条款​的​方式​下达,​或​该​订单​与​被确认​存​在​违反​本​条​款​行为​的​账户​相关时。

第8​条​(本​服务​的​中断​或​中止)​

  1. 在​以下任​一​情况​下,​本​公司​可​在​未事​先​通知​或​征得​用户​等​同意​的​情况​下,​停止、​中止​或​变​更​全部​或​部分​本​服务:

    • 为​提供​本​服务​所需​的​计算​机​系统​进行​定期​或​紧急​维护,​或​系统​出现​故障时。

    • ​因火灾​或​停​电​导致​无法​提供​服务时。

    • 因​自然​灾害​等​不​可​抗力​导致​无法​提供​服务时。​

    • 因​系统​故障、​第三​方​非​法入侵、​计算​机病毒​感染​等​原​因​导致​系统​运行​困难时。

    • 接​到​行政机关​或​司法机关​要求时。

    • 其他​经本​公司​判断​为​必要​的​情况。

  2. 本​公司​可​根据​自身​判断,​在​未事​先​通知​用户​等​的​情况​下,​中止​或​停止​全部​或​部分​商品​的​提供。​ 本​公司​可​自行​判断,​在​未事​先​通知​用户​等​的​情况​下,​停止​或​中止​全部​或​部分​商品​的​提供。

第9​条​(商品​价格)

本​公司​在​本​网站​上​尽​最​大​努力​显示​准确​的​商品​信息。
如​发现​商品​价格​有​误,​将​按​以​下​方式​进行​调整:

  • 若​商品​的​正确​价格​低于​本​网站​上​显示​的​价格,​将​按​较​低​的​价格​计费。

  • 若​商品​的​正确​价格​高于​本​网站​上​显示​的​价格,​本​公司​可​自行​决定​在​发货​前​联系​用户​等,​告知​正确​价格,​并​以​正确​价格​进行​销售​或​取消​订单。

第10​条 ​(版权​和​商标)

  1. 本​网站​中​的​所有​内容​(包括​但​不限于​商标、​名称、​标识、​文档、​照片、​插图、​图像、​图表、​影像、​音频​及​程序​等)​以及​通过​电子​邮件​等​方式​发布​或​传输​的​信息,​均​由​本​公司​或​其他​合法权利人​所有,​并​受商​标法、​著作权法​及​其他​知识​产权​相关​法律​的​保护。​未​经许​可,​禁止​以​任何​形式​复制、​使用、​转载、​转售​或​进行​二​次​利用,​亦​不​得​对​内容​进行​变形、​修改、​增删​或​其他​处理。

  2. 除​另​有​说​明外,​本​网站​上​显示​的​各​项​商标均​为​本​公司​获得​使用​许可​的​商标。​用户​等​不​得​擅自​使用​这些​商标。

  3. 违​反​前​两​项​规定​的​用户​等,​应​自行​承担​由​此​产生​的​全部​责任​与​费用,​解决​由​此​引发​的​相关​纠纷,​并​不​得​给本​公司​造成​任何​困扰​或​损害。

第1​1​条 ​(链接​的​处理)

为​方便​用户​等​使用,​本​网站​包含​指向​非本​公司​管理​的​第三​方​网站​的​链接。​此​类​链接仅​为​用户​提供​便利​之​目​的,​本​公司​并不​推荐、​保证​或​承担​对​该​等​网站​及其所​列​商品、​服务​的​任何​责任。​设有​链接​并不​意味​着​本​公司​与​链接​网站​的​运营方​之间​存在​任何​合作、​协作​或​其他​特殊​关系。​同样,​本​网站​也​可能​通过​第三​方​所​设链​接​被​访问。​本​公司​对​任何​与​本​网站​相互​链接​的​第三​方​网站​的​内容、​运营​或​使用​所​产生​的​结果​概不​负责。

第1​2​条​(商品​退货​的​处理)

  1. 会员​可​在​商品​到​达​之​日​起​ 8日内​(含到​货日)​ 按​规定​手续​办理​退货。​下单​后​1​小时内,​可​通过​订单确​认​邮​件​底部​的​“查​看​订​单​详情”​链接​进行​取消。​超过​1​小时后​的​订单​修改​或​取消,​请​及​时​联系​客户​服务。

  2. 除​不​良品外,​以下​情况​恕​不​接受​退货:

    • ​食品、​生花、​内衣、​化​妆品​等​卫生​用品。

    • ​已​使用​过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经修改、​清洗​或​干洗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在​客户​保管​期间​发生​污损​或​损坏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因客户​责​任​导致​商品​或​附件​(包装盒、​袋、​外箱​等)​污损、​破损、​故障​或​缺件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吊牌、​标识​等​被​拆除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与​发货时​状态​明显​不同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自​到​货日​起​超过​9日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未​经联系擅​自​退回​的​商品。

    • 更​换​零件​或​对商品​进行​改造、​调整​的​情形。

    • 因​客户​个​人​原因​(如​与​想象​不符、​下错单等)​导致​的​退货。

    • 明确​标示​为​“不​可​退货”​的​商品

第1​3​条​(个人​信息​的​处理)

本​公司​根据​另行​制定​的​ 隐私​政策 ​处理​个​人​信息。

第1​4​条​(注册​信息​的​变更)

若​会员​在​使用​本​网站​时​所​登记​的​信息​(如​地址、​姓名、​电话​号码、​电子​邮箱​等)​发生​变​更,​会员​应​及​时​更新​注册​信息。

第1​5​条​(其他​免责声明)

  1. 除​因本​公司​责任​所​致外,​本​公司​对​用户​等​因​使用​本​服务​而​遭受​任何​的​不利​或​损害​不​承担​任何​责任。

  2. 本​公司​不​对​向​用户​等​提供​的​信息​的​完整性、​准确性、​可靠性​及​有​用性​作出​任何​保证

  3. 本​公司​在​本​服务​中为​保护​隐私及​安全​使用​了​SSL加密​技术​(互联网​信息​加密​技术),​但​并不​保证​其绝​对​安全性。

  4. 对于​会员​注册​信息​(包括​第1​4​条​所述​的​更新​义务)​中​因​漏填、​邮箱​地​址​错误、​文字​乱码​等​非​因本​公司​原因​所致​的​损害,​本​公司​概​不​负责。

  5. 本​公司​不​介入且​不​对​用户​等​的​使用​环境​承担​任何​责任。

  6. 本​公司​不​保证本​服务​可​在​所有​信息​终端​上​正常​运行。​用户​等​应事​先​知悉,​因终​端​操作​系统​版本​等​原因,​因终​端​操作​系统​版本​或​其他​设备​规格​等​原因。​本​公司​亦​不​保证此​类​问题​可​通过​程序​修正​等​措施​得​以​解决。

  7. 除​因本​公司​责任​所​致外,​本​公司​对​因本​服务​的​全部​或​部分​变更、​增加、​中断、​停止​或​其他​相关​事​项​而​使用户​等​遭受​的​任何​损害​不​承担​任何​责任。​若​第三​方​冒充用户​等​登录​的​情形​亦同。

第1​6​条​(反社会​势力​的​排除)

  1. 用户​等​声明​并​保证,​其本​人​并​非​暴力团​成员、​自脱​离​暴力团之​日​起​未满五​年者、​暴力​团准​成员、​企业​敲诈者、​以​社会​或​政治​运动​为​名​的​敲诈者、​特殊​智力​暴力​集团​成员​或​其他​与​上述​相当​之者​(以下统​称为​“反社会​势力”),​并​保证​今后​亦​不​属于​下列​任何​情形:

    • 与​反社会​势力​存在​被​认定​为​以​谋取​自身​或​第三​方​不​正​当​利益、​或​以​损害​第三​方​为​目的​的​不​当​利用​关系。

    • 与​反社会​势力​存在​被​认定​为​提供​资金、​便利​或​其他​支持​的​关系。

    • 与​反社会​势力​存在​应受​社会​谴责​的​关系。

    • 与​反社会​势力​或​其​相关​企业、​团体​存在​被​认定​为​有​交易​等​往来​的​关系。

  2. 用户​等​承诺,​不​得​自行​或​通过​第三​方​对本​公司​或​第三​方​实施​以​下​行​为:

    • 暴力性​要求​行为。

    • 超越​法律​责任​的​不​当​要求​行为。

    • 就​交易​事​项​实施​威胁性​言行​或​使用​暴力​的​行为。

    • 散​布谣言、​使用​欺骗​手段​或​施加​影响,​损害​对​方信用​或​妨碍​对​方​业务​的​行为。

    • 其他​与​上述​行​为​相当​的​行为。

  3. 若​会员​或​用户​等​违反​上​述任​一​条款,​本​公司​可​无​需​通知​或​催告,​立即​注销其​会员​资格,​且​该​会员​自此​丧失其​一切​会员​权利​与​利益。​本​公司​对​因此​给​会员​造成​的​损害​不​承担​任何​义务​及​责任。

第1​7条​(准据​法及​合意​管辖)

与​本​规约​相关​的​事项,​应​依照​日本​法律​进行​解释​与​适用。
凡​因本​规约​引起​或​与​之​相关​的​所有​纠纷,​均​以​东京​地方​法院​为​第一​审​专属​合意​管辖​法院。

关于​积分​计划​的​使用

第1​条​(积分​计划​的​注册​与​年费)

会员​在​完成​注册​手续​时,​需勾​选​“同意​注册​积分计划”​并​完成​电子​邮件​认证​流程​后,​即可​正式​加入​本积​分​计划。​本积​分计划仅​通过​本​网站​提供,​不​发行​实体​积​分卡。

第2条​(积分​的​使用​方法)

  1. 会员​在​本​网站​使用​积分​购买​商品​或​享受​服务​时,​须​先​登录​并​完成​支付​手续。

  2. 积分可​在​使用​优惠​券​及本​公司​受理​的​信用​卡、​电子​货币​支付时​使用。

第3​条​(积分​的​授予​及​有​效期限)

  1. 对于​配送​购买​的​商品,​积分​在​发货​时​授予;​对于​店铺​自提​的​购买,​积分​在​取货​完成​时​授予。​购买​活动​指定​品牌​或​商品​时,​积分授予​时间​可能​有所​延迟。

  2. 积​分授予​比例​因​会员​等级​而异。​积分​按​每​满​100日​元​(不​含税)​计算,​不​足​100日​元​的​部分​舍去。

  3. 积分​的​有效期限​为​授予​月份​的​次​年​同月​月​底止。

第4​条​(积分​的​兑换​方法)

  1. 在​使用​株式​会​社松屋​经营​店铺​的​积分​时,​会员​须​先​通过​本​网站​将​积分兑换​为​松屋​店​铺积分​后​方​可​使用。

  2. 进行​积分兑换前,​须​至少​在​本​网站​完成​一​次​购买。

  3. 每​日​最​多​可​兑​换​30万​积分,​且​每​日​兑​换​次​数​上​限​为​3次。

  4. 兑​换后​的​积分​有​效期限,​依照​株式​会​社松屋​经营​店铺​的​相关​规定​执行。

  5. 积​分兑换仅​在​会员​于​本​公司​及​株式​会​社松​屋均​以​相同​会员​身份​注册​时,​积分兑换方为​有效。​无法​将​多​个​会员​编号​下​的​积分合​并​至​同​一​编号。

  6. 一旦​兑换​为​松屋​店​铺​积分,​即不​可​再​兑换​回 matsuyaginza.com ​积分;​同样,​已​由​松屋​店​铺积​分兑换​为​ matsuyaginza.com 积​分者,​亦​不​可​再次​兑换​回松屋​店​铺​积分。

第5​条​(积分​的​确认​方法)

  1. 购买​商品​时,​授予​积分、​使用​积分​及持​有​积分​等​信息​将​显示​在​确认​邮​件​中。

  2. 会员​亦​可​通过​本​网站​的​“我​的​积分”​页面查​看​相关​信息。

第6​条​(积分​的​使用​方法)

  1. 累积​的​积分​可​自下​次​购物​起​以​ 1​ 积分为​单位​在​本​网站​使用​(部分​商品​不​适用)。​通过​第4​条​兑​换​后,​亦​可​在​松屋​银座店、​浅草店​及​松​屋线​上​商店​(以下统​称为​“株式​会​社松屋​经营​店铺”)​的​适用​柜台​以​1积​分为​单位​使用。

  2. 不​得​使用​超过​结账​金额​的​积分,​且​积​分不​可​兑换​为​现金。

  3. 因​系统​维护​等​原因,​积分​可能​暂时​无法​使用。

第7​条​(使用​积分​购买​商品​的​退货​处理)

  1. 若​会员​自商品​到​货日​起​8日​内​按​规定​手续​办理​退货,​购买​时​授予​的​积分​将​在​退货​申请​时​扣除。​如扣除​后​积分​余额​为​负数,​可能​需​进行​差额​结算。

  2. 使用​积分​购买​的​商品​退货​时,​将​退​还​相应​积分。​退​还​积分​的​有效期限​与​原有​效期​相同;​若退货时​积分​已​过期,​将​无法​退​还。

  3. 若退货​前​相关​积分​已​被​使用​或​兑换​为​松屋​店​铺​积分,​则​将​在​退款​金额​中​扣​除​相应​积分​金额。

制定​日期:​2024年​6月​26日

修订​日期:​2025年​10月​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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